过去两个多月,警方已经开档调查21宗涉及在社交媒体发表或分享新冠肺炎疫情与紧急法令不实新闻的案件,其中3人已被提控,7人仍在接受调查中。
全国总警长拿督斯里阿克里星期二发表声明,自从3月11日宪报颁布2021年紧急法令(基本权利2)后的第二天起,警方已经开档调查21宗案件,迄今有10人落网,其中最新落网的人,是在马六甲州中县被捕。
他表示,警方已经取得总检察署指示,援引该法令第4(1)条文,提控其中3人,另外7人在调查结束前,已被保外。
根据该条文,蓄意造成或可能造成公众恐惧或不安,或以各种形式发送假新闻,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监禁最多3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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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受促勿在政府致力遏止新冠肺炎疫情的行动期间,制造或分享含有不实的新闻。
阿克里也提醒网民,谨慎使用社交媒体,否则可以受到法律严厉对付。
“上述法令是为了遏止任何与新冠肺炎以及颁布紧急法令有关的不实新闻,并赋予警方与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在无需拘捕令下,对付任何在社交媒体企图发送或发送不实新闻的个人或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