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规定,在第一阶段的经济和社交领域全面封锁之际,所有私人交通工具、的士及电召车(E-Hailing),包括司机在内,只能2人乘坐,除非是在紧急或医疗状况之下,才允许3人共车。
交通部也在文告中说明,的士和电召车的乘客,一律只允许在后座。
可3人共车的紧急事故,包括拥有到医院看病的医生证明信或出示Mysejahtera接种疫苗的预约时间,或任何保安原因。
交通部今日也公布了全面封锁期间,可运作的运输和物流领域名单。
“所有陆上及海上的公共交通领域,被允许运作,惟乘客容量限50%;航空业则由于目前乘客量低,不在限制之内。”
物流、航空及港口公司,则获准继续营业;所谓的物流公司包括陆路、海运与航空交通,以及电子商务的货物管理。
此外,修车厂和轮胎店,也获准运作。
交通部已发出新的通行信函,以便在物流工业资讯系统(SMILE)下登记的公司,在首阶段的全面封锁期间运作。
交通部发文告说,这封信函将取代之前的通行函件,业者可在https://application.mot.gov.my/.下载。
SMILE系统是专为物流领域、海陆空运输、邮寄与仓库而设,让业者在全面封锁期间通勤。
允许继续运作的运输和物流领域:
1.)货运服务
2.)报关行代理
3.)船运代理
4.)港口、船坞、码头和机场服务
5.)与渡轮码头相关的服务如清洁、消毒和维修
6.)起重机/吊车
7.)货仓、库存
8.)基本服务领域的交通工具,如巴士、罗里、重型货车、的士
9.)租车服务
10.)货运火车
11.)空运
12.)船运运作与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NVOCC)
13.)内陆集装箱仓库
14.)海陆空交通辅助服务:
· 自由贸易区的清货工作
· 货物检验
· 船舶的硬体及液体供应
· 船舶供应商
· 港口的理货(tally clerk)
· 绑扎和松绑(Lashing & unlashing)
· 净水供应
· 滚轮船/渡轮驾驶员(Ro-Ro stevedore service)
· 包装与开箱
· 船只燃料供应
· 运输机械供应
· 起重机供应
· 叉车(forklift)供应
· 安全网供应
· 装卸器材供应
· 有害物质溢出物清理
· 船舶预定废料处理
· 散货协调
· 烟熏消毒(fumigation)
· 船只垃圾处理
· 装卸工作
· 成组修整(Trimming gang)
· 水下船体维修工程
· 挖掘及水下勘测
· 领航(pilotage)
· 润滑油供应
· 船只的污水处理(仅限英达丽水公司)
· 船舶及港口服务
· 拖运服务
· 维修和操作
15.)机场服务
16.)机场辅助性服务如酒店及饮食领域
17.)固定/非固定航班(载客与货运)包括遣侨班机
18.)空中交通服务(医疗救援)
19.)普通航空服务(商户及私人飞机)
20.)空中交通控制中心服务
21.)持续适航管理组织服务
22.)飞机维修与保养服务
23.)机场地勤服务如添油、餐饮、货运、载客、行李管理、装载及邮件
24.)巴士服务包括短程巴士(Stage bus)、长途巴士、包车(chartered bus)、旅游巴士、迷你巴士、接驳巴士、机场巴士及厂巴
25.)马来亚铁道公司铁道服务,双轨电动火车(ETS)、城际列车及短程电动火车;地铁(MRT)、轻快铁(LRT)及单轨火车(MONORAIL);机场直透快铁(ERL)
26.)火车站的公共设施服务
27.)火车保养、维修和翻修服务
28.)公共交通总站服务
29.)的士及电召车载客服务
30.)快递服务/电召摩托车送餐和包裹服务(私人或商用车辆)
不在交通部管辖范围但获准运作的交通和物流领域:
1. )维修车厂
2. )轮胎店
(参照国内贸易与消费人事务部的S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