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州交通大蓝图计划项目交付合作伙伴SRS CONSORTIUM 有限公司表示,虽然州政府要求SRS为A岛开发项目支付全额,并免除A岛开发项目的融资风险和成本。但在A岛填海项目中,仍持有30%股份,同时也获得利润。开垦后的土地发展权仍归槟城所有,以照顾槟州人民的福祉。
“相对的,在联邦项目上,任何私企都会获得100%利润,毕竟他们所承担的风险是100%。对于独立发电厂(IPP)或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或发展项目,是一项普遍规则。换言之,槟城在这方面已做得很好。”
该公司于周一发文告回应槟岛前市议员林马惠于5月17日的文告,如是指出。
该公司指出,为了刺激槟州经济,尤其是在全球新冠肺炎爆发之后,槟州政府已要求SRS将其原本项目交付合作伙伴,转为项目发展商,与隶属槟州政府的槟州基设机构成为合资伙伴,共同落实南部A岛填海项目。
“这项70-30的合资伙伴安排中,州政府要求公司拥有充足资金,以承担40亿令吉的A岛填海计划,同时要求在大型基设项目上有良好纪录,及按时、按预算。合资伙伴也负责第一阶段填海工程。在交付给槟城后,能让槟城在外国直接投资中受益,估计超过700亿令吉;累计约1000亿令吉的国内生产总值,及长达30年的3座南岛填海项目进行时提供30万个就业机会,其中至少一半是高技能工作。”
该公司说,槟州政府为确保以最有效的方式进行这项项目,委任国际独立检测工程师(ICE),以监督成本预算和工程是否合理、公平和公正。因此,州政府并没有双重好处和滥权。
文告说,在2018年,希盟成为中央政府后,槟州政府希望能获得中央政府拨款或成为贷款担保,以资助槟州交通大蓝图计划,就如同其他州属,在交通基设中受益。例如,雪州轻快铁系统和沙砂泛婆罗洲公路。
然而,在2020年3月初,贷款担保就被撤销,尽管如此,槟州政府仍认为:
i. 中央政府可恢复贷款担保,毕竟此开销是为了人民需求。
ii. 应该立即进行南部填海计划(A岛),以扩展峇六拜电子与电气枢纽,及吸引外资- 为此,外国直接投资(FDI)将会涌入槟城,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尤其是高技能。
SRS指出,任何人都能从 “征求建议书”(RFP)文档中选择性的摘录,将它们抽出并扭曲有关意思。例如,林马惠选择不提槟州政府就是槟城交通大蓝图计划和南部填海项目的资产拥有者。而身为资产拥有者,就必须考虑拥有足够资金来进行这2项计划。
文告说,另一个值得关注的重点是,于2014年8月召集的“征求建议书”预算是根据合乐咨询公司(Halcrow)所提供的研究报告,估计为270亿令吉只是一个预算到2030年的短期需求。
SRS提交了备择方案,以解决直到2050年的长期需求。在任命SRS为项目交付合作伙伴后,由毕马威会计事务所(KPMG)担任槟州法律与会计顾问,仍是最终的仲裁人和决策者,并接受征求建议书所提议的策略(部分或全部)而做出决定。
“州政府随后在槟州交通大蓝图计划其他项目,包括3条主要道路和海底隧道项目,因此最终金额为460亿令吉。显然,交通大蓝图和南岛,是共同组成的项目,并非有共同的关系,毕竟3条大道和海遂计划具有不同的资金来源,而并非通过南岛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