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同一间工厂的3男3女,涉嫌使用伪造的病假单请假被控,其中3男认罪,分别被判罚款2700令吉及3500令吉及坐牢5天,3女则不认罪,分别被允准以4000令吉及5000令吉保外候审。
另一方面,警方经已逮捕涉嫌售卖伪造病假单的主嫌,并将提控该名嫌犯。
6人即莫哈末祖哈基米(22岁)、莫哈末哈菲基(28岁)、莫哈末阿米尔(19岁)、努法拉(20岁)、努鲁依莎(20岁)、玛莎雅(19岁),周一(29日)在大山脚法庭被控。
被告莫哈末阿米尔、莫哈末哈菲基及努鲁依莎,分别被控在不同日期,在威中一间工厂,在明知文件为伪造的情况下,把它当成真实的文件即病假单使用,抵触刑事法典第471条文(以伪造证件当真使用),并可在刑事法典第465条文(伪造的刑罚)下被判刑。
罪成可被判坐牢高达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2名男被告认罪,推事莫哈末查基判他们各罚款2700令吉,及从被捕日算起坐牢5天。努鲁依莎不认罪,被允准以5000令吉保外候审,5月3日过堂。主控官是卡莱副检察司。
在另一间庭,被告莫哈末祖哈基米、努法拉及玛莎雅(面对2项控状)也分别在不同日期下被控。
莫哈末祖哈基米认罪,推事斯里芭查判他罚款3500令吉,及从今日算起坐牢5天。努法拉及玛莎雅不认罪,被允准各以4000令吉保外候审,5月3日过堂。主控官莫哈末纳兹里副检察司。
女医生向警投报 疑签名盖章被伪造
警方消息指出,投报此案的是一名54岁印裔女医生,事主是在本月22日晚上7时在家被上司告知,有关她发出病假单给6名在武吉敏惹一间工厂内的员工。这些病假单日期为去年10月26日、12月26日、今年2月4日、23日、20日及26日,事主怀疑其签名与盖章被伪造。
事主随后向警方报案,因怀疑有关公司的6名员工,向雇主提呈伪造其签名与盖章的病假单,事主证实本身曾在大山脚医院门诊部门任职,但2017年已经不在该医院服务。
“经过调查,警方逮捕了一名在大山脚区售卖伪造病假单,被称为“柏马当拉哇姐”(Kak Permatang Rawa)的主嫌,并充公数个医生的盖章及尚未填写的病假单,警方将在完成调查后提控这名嫌犯。”
“6名被告是工厂操作员,被告呈上伪造病假单是为了不要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