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及多媒体部长拿督赛夫丁阿都拉说,该部门正在准备制定有关反网络霸凌法律的内阁报告书。
他说,大马目前尚未有反网络霸凌的专属法律,只有网络安全相关法律条文,而多媒体大学(MMU)一项民调显示,约85%的受访者认为有必要制定专属法律遏止网络霸凌案。
“网络霸凌罪行的定义还没敲定,我们必须先拟好草案。”
赛夫丁今天(7日)配合“关怀国家一周年”与国民联盟政府执政一周年,召开特别记者会这么指出。
“新加坡和菲律宾等邻国已落实反网络霸凌法,我们也必须做好准备(立法),因为有严重化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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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他说,通讯部已开始草拟《1981年国家电影发展局法令》(244法令)的修正案,确保与时并进,主要是关于化繁为简,而非监管方面。
他指出,该法令于1981年获国会通过之时,抖音、优管等社交媒体和科技尚未面世,因此修正案会聚焦这一部分,包括社交媒体用户转载分享,改良现有条文,以及重新定义。
他说,通讯部也考虑修订《音乐机构法令》,减少繁文缛节,保护本地音乐领域。
赛夫丁说,通讯部与大马统计局合作展开普查,收集创意领域工作者的资料,如电影导演、词曲创作人和歌手。
他说,统计局也与旅游、艺术及文化部、电影发展局(Finas)、艺术经济发展机构(Cendana)和大马电台电视台(RTM)合作收集上述资料。
创意领域在2019年为国内生产总值(GDP)贡献294亿令吉,以及为85万9900人提供就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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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夫丁指出,总额8920万令吉创意领域振兴配套(PRISMA)也将让该领域逾9000名工作者受惠,以及创造逾4万个就业机会。
他也期许,创意领域能成为第十二大马计划其中一个重要增长领域。
来源:马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