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年10月1日起,吉隆坡的杂货店、便利商店及中药行,皆禁止售卖烈酒,有关禁令不包括传统医药用途的药酒。
吉隆坡市政局周一在脸书公布《联邦直辖区吉隆坡酒精饮料申请执照条件及指南》,有关指南从今年11月15日起生效。
根据有关指南,上述3类售卖烈酒的店铺,从明年10月1日起,不能再售卖烈酒,不过含有酒精的传统医药用途药酒则不受限。这也表示,现有或更新的酒牌只能使用至明年9月30日。
此外,指南也对杂货店、便利商店及中药行的售卖啤酒时段提出提出附带条件,从2021年10月1日,啤酒仅允许在上午7时至晚上9时出售。
指南也阐明,业者也需要准备一个额外的展示区,并将啤酒与其他饮料分开置放;而置放啤酒的柜子在售酒时段结束后需上锁,啤酒也只限售卖给18岁以上的客户。
至于其他售酒场所的时间限制,第一类(酒吧、酒廊、休息室(Lounge)、餐馆)是从上午10时至午夜12时。特定地点、活动及旅游区的售酒时段可以申请延长至凌晨2时。
第二类:批发市场(大卖场)的时段是从上午7时至晚上9时;第三类:啤酒屋是从上午10时至午夜12时;第四类:杂货店是从上午7时至晚上9时(截至2021年9月30日);第五类:临时执照是根据规定的营业时段。
与此同时,指南也指出,持有酒牌者不能出售酒精饮料给穆斯林。公司持有人及股东或绝大部分的董事必须是非穆斯林。
所有售卖烈酒的商店,不能位于警局、宗教场所、学校及医院对面。
所有酒牌持有者都必须将酒牌展示出来,并在入口处贴上QR码,让购买酒精饮料者扫描。蓝色的QR码是允许在商店内饮用;黄色则是外带。
指南也指出,不允许21岁以下者出现在酒吧,需要在主要入口处贴出相关通告。并且确保没有穆斯林在场所内饮用烈酒。
所有酒牌的申请必须在届满前3个月提出申请,隆市政局在处理申请时,会以新指南作为参考。
有关指南是经过多个机构及单位的商讨所拟定,涉及的单位包括联邦直辖区部、关税局、警察、道路安全研究机构及联邦直辖区宗教局等。
民众可前往隆市政局网站(http://elesen.dbkl.gov.my),查阅最新版本的《联邦直辖区吉隆坡酒精饮料申请执照条件及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