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7岁男子乘坐复制的Mazda 5休旅车,从槟城前往玻璃市柏斯里的方向行驶时,被玻州陆路交通局执法组扣查,并充公休旅车。
玻州陆路交通局主任法蒂玛表示,该名男子驾驶复制车,于周六(24日)早上10时30分在玻璃市港口至樟仑的26公里处被截停。这是该局今年第二宗的充公复制车案。
“调查结果发现,该复制车的车辆识别号码在mySIKAP系统是不存在的,而且车牌注册号码及路税贴纸是属于其他交通工具。
法蒂玛周三在吉玻边界的玻璃市港口至樟仑路26公里处举行联合行动时,这么说。
她说,该名男子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90(1 )条文、第108(3)(f)条文及第7条文下被开出罚单,其复制车则在同样法令第64条文下被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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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罪成,违例司机将被罚款不少过5000令吉及不超过2万。
该联合行动从本月24日至周三(28日)展开,参与单位包括玻州陆路交通局、警方及反毒机构。截至周三,该局共检查703辆交通工具,发出26张P22罚单,及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61(1)条文开出11张罚单。
她提及,从2017年至今年10月,所充公的52辆复制车当中,其中的49辆已被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