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相署部长拿督达基尤丁今天(26日)援引《议会常规》第62条,撤回2项希盟执政期间提呈的法案,即限制首相任期2届的《2019年联邦宪法(修正)法案》以及《2019年警察独立投诉与行为不检委员会》(IPCMC)。
其中,希盟执政期间,时任前首相署部长拿督刘伟强在去年12月3日提呈《2019年联邦宪法》修正案,新增第43(2)(a)(ii)条文,即在任何时候没有担任过两届首相的国会议员,才能受委为首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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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盟政府在去年12月向国会提呈修宪,限制首相最多任职2届的期限。有关法案当时已经完成一读,预计在今年3月国会复会时辩论。碍于我国于今年2月底进行政权更迭,3月8日起实施行动管制令,才延至今日被国盟政府撤回相关法案。
有关法案寻求在《联邦宪法》第43(2)条文下,增加新的条文,限制首相任期2届共10年。这也是希盟在2018年全国大选竞选期间的承诺之一。
另一方面,国盟政府今日撤回的另一条法案,是内政部今天在下议院已经提呈《2020年独立警察行为委员会》法案,取代《2019年宪法法令警察独立调查委员会》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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