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冠英案件的主控官阿末阿卡然以《透视大马》刊登的文章,即行动党宣传秘书潘俭伟指扎鲁阿末不可信及其他相关文章,当庭要求法官谕令,任何一方都不可对案件做出逾越,以及影响案件进展的评论。
林冠英代表律师哥宾星则反驳说,控方仅用特定政党的文章为例做出相关要求,要知道“另一边”也对林冠英做出逾越的言论,而辩方不会要求对方停止这么做,就让这案件直接在法庭内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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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也会针对此案访问他们,若发出禁令,大家包括全世界都不能再发言,甚至连林冠英本身也都不能对外发表自己的立场如他无罪等,因此外界的评论不应被禁。”
阿末阿卡然也强调,他并非禁特定一方停止评论,而是要任何一方都不可发表影响案件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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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法官接纳辩方律师意见,并没接受控方要求而发相关禁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