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编自导骗善款遭识破的邮差,周五(29日)被控上大山脚推事庭,被告在聆听控词后俯首认罪,推事斯里巴查南蒂妮宣判被告罚款1500令吉或以3个月监禁取代。
被告莫哈末沙兹万(22岁)今日约上午8时30分由警员押送至大山脚推事庭,被告面对媒体镜头时神情低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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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控状,被告在本月20日下午4时30分,于威中警察总部,在知情及有意图情况下,以书面方式提供虚假消息,触犯刑事法典第182条文(提供虚假情报)。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最高被监禁6个月或罚款最高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被告最终在聆听控词后承认罪行,推事宣判被告罚款1500令吉,若无法缴付,则以3个月监禁取代。此案主控官为沙菲克副检察司。
威中警方是在上周五(22日),因一名报案人(被告)报案时口供闪烁其词且不合理,怀疑对方报假案,随后揭发报案人是通过两名友人在脸书专页上载一张照片,自称是名叫“Amirul Megat”的邮差且生活陷困没花红,博取社会大众同情并捐款给该名邮差,但其实照片中人是报案人本身,而当场遭警方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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