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乘1辆轿车的2名巫青遭警方截查时不但拒绝停车,还试图冲撞警车及妄顾警方8次警告,在追逐了约30公里后轿车失控撞落水沟,2人才束手就擒。
霹雳2巫青周二(28日)被以阻碍公务员办公,及抵触行管令2项罪名控上法庭,在认罪后,分别被判罚款4000令吉,或以2个月监禁替代,以及进行社区服务3个月,每天3个小时。
2名被告分别为莫哈末阿斯鲁(27岁,电线技工)及莫哈末沙里夫丁(22岁,油厂工友),皆来自峇都古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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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项控状指2被告于4月27日上午10时,在甘文丁阿逸布爹共乘一辆轿车,而遭警员截查时却逃跑,抵触刑事法典第186条文(阻碍公务员执行公务)。他俩承认有罪,被推事雅丽芭判决罚款4000令吉,或以2个月监禁替代。
案情显示他们在案发地点被截查时,并没有将车停下,相反的猛踩油门逃跑,警车在后穷追并发出了8次的警告,但被告置之不理,并在驶至新板魏的甘榜司南末时,轿车失控撞入沟中才被捕,结束了约30公里的追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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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被告也面对另一项控状,指他俩由住家峇都古劳前往甘文丁阿逸布爹,抵触2020年防范及控制传染病条例(疫区内措施)第7(1)条文,在俯首认罪后,被判进行社区服务,须向太平假释局报到,以进行3个月每天3小时的社区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