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检察署入禀申请充公纳吉夫妇及亲属财物,包括2018年充公的52个名牌手提袋、10只名牌手表、53万7000令吉现金、2700英镑、287万斯里兰卡卢比、18万7750令吉旧币、32万零500英镑等。(档案照)
总检察署入禀申请充公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夫人拿汀斯里罗丝玛、他们3名孩子和13名人士和公司的名牌手提袋、现金包括外币、手表和27辆汽车等财产。
总检察署昨天向刑事高庭副主簿官入禀申请,检控官是此案申请人,答辩人是18名人士和公司。
检控官在申请中要求高庭发出谕令,以在《2001年反洗黑钱和反恐怖主义融资法令》第61(2)条文下出示通告,通知所有与上述财产有关系的答辩人,在规定时间内到高庭或通过律师到高庭,说明有关财产为何不应该被大马政府充公。
检控官列纳吉为第一答辩人,罗丝玛、里扎、诺阿斯曼(季平)、诺雅娜、莫哈末吉扎、Senijauhar有限公司、艾曼、一个马来西亚人民基金会、Semesta基金会、Mustika Kasih基金会、Rembulan Kembara有限公司、吴玉幼、黄宗华、林惠彬、季国添、陈文德及倪崇胡(人名皆译音)为第2至第18名答辩人。

检控官也要求法庭判以其他合理的谕令。
检控官是基于满意警方在2018年5月17日至今年3月11日期间充公的物品,与答辩人涉及不法活动所获得的财产有关,而入禀上述申请。
副检察司和两名调查警员也提呈宣誓书,支持上述申请。
上述财产包括2018年充公的52个名牌手提袋、10只名牌手表、53万7000令吉现金、2700英镑、287万斯里兰卡卢比、18万7750令吉旧币、32万零500英镑等。
同日充公的物品包括4只手表、4个手提袋,去年6月11日充公167个手提袋、27双鞋子等。
警方也于去年8月2日充公27辆汽车。
此外,警方在2018年8月16日至今年3月11日,在数个银行户口充公超过1800万令吉。
警方也于今年1月17日,查封第13名答辩人位于槟城的房地产。
此外,检控官也要求法庭发出通知,列Obyu控股有限公司为唯一答辩人,以传召从该公司充公财产有关系的人士,说明有关财产为何不应该被大马政府充公。
警方去年5月17日从该公司充公的财产1万1990件首饰、401只手表及16个手表配件、234副眼镜和306个手提袋,以及1亿1416万4393令吉44仙。
此外,警方也于2018年11月1日充公该公司位于吉隆坡一个房地产。
此案已经交给刑事高庭副主簿官,不过尚未决定聆审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