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员邦莫达今天因涉嫌收贿280万令吉,作为让联邦土地统一及复兴局(Felcra)获批投资1亿5000万令吉大众信托基金的报酬,因此面对3项控罪,他皆不认罪。
60岁的邦莫达的真名是莫达拉丁,他今天身穿黑色大衣到法庭,神情冷静,在通译员念出控状后,向地庭法官罗兹娜否认有罪,并要求审讯。
第一项控状指邦莫达当时身为联邦土地统一及复兴局非执行主席,通过41岁妻子拿汀斯里芝芝依仄蒂,为了本身向大众信托基金经纪马希阿都哈密(38岁)收取220万令吉现金贿赂。
他被控收取上述贿金,以作为获得第二财政部长批准联邦土地统一及复兴局投资1亿5000万令吉大众信托基金产品的报酬。
他被控于2015年6月12日中午12时30分及下午5时,在美拉华蒂花园大众银行分行犯下上述罪行。
第二项控状指邦莫达通过芝芝依仄蒂名下的大众回教财富成长基金户口,向马希阿都哈米收取26万2500令吉现金贿赂,作为获得第二财政部长批准联邦土地统一及复兴局投资1亿5000万令吉大众信托基金产品的报酬。
第三项控状则指邦莫达通过芝芝依仄蒂名下的大众益德系列基金,向大众信托基金经纪诺海里(42岁)收取33万7500令吉现金贿赂,作为相同用途的报酬。
他被控于2015年6月19日中午12时16分及12时28分,在相同地点犯罪。
他因此被控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7(a)条文(通过代理提供或接受贿赂),一旦罪成,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下被判不超过20年监禁,以及不少于贿金5倍或1万令吉罚款,视何者为高。
主控官拿督乌马赛夫丁建议法庭让邦莫达以10万令吉保外候审,护照交由法庭保管至案件审结。
邦莫达的代表律师拿督古马拉登并不反对。
罗兹娜批准邦莫达以10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并谕令将护照交由法庭保管至案件审结。她择订6月10日为此案重新过堂。
此外,乌马赛夫丁告诉法庭,控方将申请让邦莫达和芝芝依仄蒂的案件一起审讯。
“邦莫达的妻子今天在不同的地庭被控。控方将申请一起审讯。”
邦莫达由友人任担保人,并缴付保释金。
此案今天上午8时50分开审,在场者包括公共工程部前副部长拿督罗丝娜。
邦莫达通过妻子芝芝依仄蒂涉嫌收贿280万令吉控3控状:
控状一:2015年6月12日中午12时30分至下午5时:收取220万令吉现金贿赂;
控状二:2015年6月19日中午12时16分:收取26万2500令吉现金贿赂;
控状三: 2015年6月19日中午12时38分:收取33万7500令吉现金贿赂;
**皆为批准联邦土地统一及复兴局投资1亿5000万令吉大众信托基金产品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