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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局周四发表文告宣布,调降持有临时工作准证(PLKS),在我国工作第11年外劳的人头税。
移民局总监拿督凯鲁表示,有关调降从2019年4月30日开始生效。
他指出,从4月30日开始,服务a业、建筑业、制造业、矿业与采石业的第11年临时工作准证外劳人头税将从原本的1万令吉下调至6000令吉。至于园丘业和农业则从3500令吉降低至2000令吉。
他说,只有期限于今年4月30日或以后结束的临时工作准证才有资格享有税务减少。
他指出,限期于4月29日或之前结束的临时工作准证,人头税率则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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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马来西亚半岛的雇主必须亲自到布城移民局或沙巴、砂拉越和纳闽的州总部申请延长临时工作准证至第11年。
领域 PLKS结束日期 第11年至第13年人头税 PLKS结束日期 第11年至第13年人头税
2019年4月29日或之前 2019年4月30日或之后
(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4月29日) (2019年4月30日至2020年4月30日)
服务业 1万令吉 6000令吉
制造业 1万令吉 6000令吉
建筑业 1万令吉 6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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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与采石业 1万令吉 6000令吉
园丘业 3500令吉 2000令吉
农业 3500令吉 200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