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山1日讯)3年前被杀害烧尸的华裔商人杨文松案件今日下判,尽管被告辩护律师以由始至终未有人亲眼看见被告杀死杨文松为由挑出疑点,但法官以被告无法提出案发时不在场证明,宣判被告谋杀罪名成立,判处死刑。
身穿红色囚衣的被告伊兹万努丁(37岁)今日上午在庭警押送下步入新山高庭,为躲避媒体镜头,以白色毛巾遮盖头部。另外,杨文松家属也在代表律师吴思汉陪同下到高庭旁听判决。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2014年7月4日,清晨6时至7时间,在新山士姑来路金海湾一带,谋杀54岁的大马籍华裔男子杨文松,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
尽管被告律师莫哈末沙里欣以由始至终没有人亲眼看见被告杀死死者挑出案件疑点,但承审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苏菲安阿都拉萨在结案陈词时说,所有证据和证人证词皆显示,被告从头到尾都与死者在一起。
“包括从一开始的死者位于龙园Polo Park住家、与死者起争执的新山金海湾餐厅和发现死者焦尸附近的油棕园,都有目击者证明被告与死者在一起。此外,闭路电视拍到被告在江加埔莱某油站购买疑是用来毁尸灭迹的汽油等,这些都显示被告与此案脱不了关系。”
法官也质疑,若非做贼心虚,被告被警方逮捕时为何企图逃跑。
他指出,原为此案第二被告的诺依斯干达转为污点证人后,供词中提到当他坐上载着被告与死者的汽车时,发现车后座的死者已没动静地靠在被告身上,也是一个影响下判的关键。
“综合以上证据,被告也无法提出案发过程中的不在场证明,因此宣判被告罪名成立,判处死刑。”
被告闻判后不禁失声痛哭,并用白色毛巾拭泪,在场旁听的亲友也围着被告安慰。
另外,此案主控官诺阿菲雅副检察司表示,被告是因对死者不满才动了杀机。法医验尸结果显示,死者的致命伤是心脏被利器刺死。
“被告为一名地毯清洁工人,来自新山柏龄花园。”
新闻背景:油棕园发现焦尸
2014年7月4日凌晨2时30分,杨文松(54岁)在新山龙园Polo Park的住所外,登上一名男子的轿车后,不知所终。
当天下午5时许,有村民在亚依淡甘榜斯里巴也达拉油棕园发现一具焦尸。警方7月15日证实死者为杨文松。
之后,警方先后逮捕6名涉案人士,包括案件主嫌伊兹万努丁及第二被告诺伊斯干达。据了解,部分涉案人士后陆续转为污点证人,包括诺依斯干达。他于2016年在刑事法典第201条文(协助毁灭证据)下被判监禁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