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菁草
时间过得真快,国会上演“私生子”闹剧,一转眼已是20多年前的事。
这件事始于1993年11月9日,当天,行动党马六甲市区国会议员林冠英在国会发言时说:“……我们也可以说马华总会长林良实是私生子,母亲是……父亲是……不过,我们不想这么说。”
这“不想这么说”的话,引来激烈指责,是可预期的。时任副首相的安华等领袖都痛斥林冠英,有些议员认为林冠英之父林吉祥应该负起养而不教之责;不在场的林良实过后对自己受此辱骂“感到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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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冠英澄清说他只是“比喻”而不是“污蔑”林良实及其父母。
林吉祥说他“证实”其爱儿没有叫林良实为“私生子”;但是其他许多人都说林冠英辱骂林良实是“有证有据”及“不容狡辩”的事实,蔡锐明副部长更指林冠英“敢说不敢认,是懦夫”。行动党的其他国会议员,除加巴星之外,在此事件上多保持缄默。
11月18日,国阵副党鞭沙米威鲁提出动议:“如果林冠英不在11月23日之前对辱骂事件向林良实道歉,就禁止林氏出席会议至次年12月31日”。
在此动议的辨论进入尾声时,原本嘴硬的林冠英突然表明“收回”他的“私生子”比喻,并向林良实道歉。他怒责报章“断章取义”,对他作出“不公平的报道及将他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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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议长查希表示他将在研究会议记录后决定是否接受林冠英的道歉。护主心切的加巴星呼吁林良实接受道歉。
11月23日,议长查希宣布接受林冠英的道歉,同时撤消林氏禁足国会13个月的建议。
闹剧就这样告一段落。和其他事件一样,从没有人会为被指“断章取义”作“不公平的报道”的传媒申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