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祖莱达日前指出,政府计划引进外国投资者,作为实施可负担房屋政策下的“先租后售”方案所需的资金,但是各界人士对先租后售在槟州的可行度存疑,因为该计划可能会导致租金提高,人民望之却步。
产业投资达人曾义强受访时表示,“先租后售”更适合在大城市实施,而在槟州的接受度相对较低。
他指出,如雪兰莪等的大城市工资高,消费也高,余下的工资就可支付租金;槟州相较之下,工资较低,但是消费也较低,槟州人就有剩余的款项购买房屋。
“这是工资比例的问题,虽然大城市花费多,但是剩下的款项还是足够租房,而在槟州,人们就因为花费少,有多余的钱来购买房屋。”
他续说,槟州人多数都不愿租房,许多人的观念是要拥有自己的房子,因此槟州的租金鲜少会增加,但是若实行先租后售计划,未来的租金就会较现在的高。
他举例,由于要先租后买,银行就会根据供期的标准拟定租金,导致租金有所提高,如吉隆坡其中一个实行先租后售的廉价屋,每月的租金可高达约1500令吉。
他指出,与吉隆坡相比,槟州原本的租金较低,面积达1000方尺的房屋,每月租金约1000令吉,若租金提高,相信人民也不会愿意接受。
“槟城人可能会觉得,租一间豪华房屋更划算,或者直接买房会比较值得。”
王康立:经济能力较差者 可能还不起房贷导致破产
植物园州议员王康立受询时表示,“先租后售”较难在槟岛实行,因为槟岛地段较贵,同时对收入较低者,也未必是好事。
他解释,有者购买了5万令吉的房屋后,因为没有能力付款供房,房屋只能被拍卖,甚至被银行告上法庭,导致破产。
“这个计划对经济能力较差者来说,如果一定要他们买房子,可能会害了他们。”
他指出,虽然有投资者愿意投资,但是由于槟岛地皮较贵,投资者还需考虑利润一事,因此在赚钱的前提下,租金或屋价可能也不低。
因此,他认为,民众可参与早前推行的“产业众筹计划”(FundMyHome),只需付20%,余额则由投资者支付,或者先在人民组屋租房,待有能力后,再购买可负担房屋。
胡栋强:先租后售 应限15万元以下房屋
民政党全国署理主席胡栋强则认为,槟州可在可负担房屋实行“先租后售”,但应只限于15万令吉以下的房屋。
他指出,许多申请可负担房屋的人民多数经济较为拮据,不少人没有定期的收入,因而不能获得银行贷款,若租金太高,他们也无法承担。
他解释,有很多申请者是清洁员工或小贩,没有EPF,但是如果房屋低于15万令吉,一个月租金是100多令吉,他们还能支付;如果房屋价格是40多万令吉,每月的租金可能高达数百或1000令吉,对收入低微者形成较大的负担。
也槟州民政党主席的他说,“先租后售”本义是为了帮助贫穷人士,让他们拥有一个栖身之所,早前也曾在吉打律组屋实行,居民每月支付约200令吉的租金,在25年后即可有属于自己的房屋。
“我们赞同惠民政策,只是还需平民化,否则40多万令吉的房屋,即使先租后买,成效甚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