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公会挑战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减刑一事,纳吉提出反对宣誓书,理由是通过上述决议的律师公会代表大会,并不足法定人数。
纳吉的代表律师法汉确认了该份初步的反对宣誓书,并指律师公会在不足人数的情况下,在其第78届代表大会上通过了上述诉讼的动议,因此该动议被视为无效、越权且违反《1976年法律专业法令》(LPA)规定的法定义务。
“根据《法律专业法令》第64(4)条文,召开代表大会的法定人数是500名会员出席。然而,我确信,截至代表大会当天上午10时,出席会员人数尚未达到必要的法定人数。”
在这种情况下,法汉认为,代表大会应推迟到第二天,以便能达到所需的出席人数。
无论如何,大会主席并没有将代表大会推迟到第二天,而是宣布将代表大会推迟到同一天上午11时15分,以符合《法律专业法令》第64(5)条文的规定。
- Advertisement -
法汉指这是对法律专业法令的误导性解释。
- Advertisement -
“因此,基于上述前提,我确信律师公会第78届代表大会在法律上无效,所提起诉讼的决定越权,应予以驳回。”
法汉也认为,律师公会并没有资格提起诉讼,因为他们与纳吉减刑,没有任何法律或公平利益冲突。
“纳吉的减刑是私人事务,对律师公会成员或广大公众并没有任何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