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来顺(右)因涉嫌欺骗博特拉大学4万5366令吉,周三在雪兰莪莎阿南地庭面对40项控状。

博特拉大学一名49岁华裔男教授李来顺因涉嫌欺骗博特拉大学4万5366令吉,周三在雪兰莪莎阿南地庭面对40项控状。

被告李来顺(音译;Lee Lai Soon)今日(31日)在法官拿督阿妮达面前,面对20项涉及《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8条文及20项《刑事法典》第471条文的控状,他否认有罪,获准以2万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根据控状,被告涉嫌在2019年10月29日至2022年6月1日期间,在博特拉大学数学研究所(INSPEM)办公室内,以20份总值4万5366令吉的付款凭证(Baucar Bayaran)欺骗大学会计部助理西蒂拉哈俞,以误导上司向校方索取普查员的工资(Upahan Enumerator)。

他因此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8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2)条文下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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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另一个控状则是指被告在2019年10月29日至2022年6月1日期间,在博特拉大学数学研究所(INSPEM)办公室内20份虚假文件索取普查员的工资,因此抵触《刑事法典》471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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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被告否认有罪,法官批准以2万令吉及1名担保人让被告保外候审,被告也必须项法庭提交护照,每个月到布城反贪会申请延续保释。

法庭也禁止被告与可能官方证人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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