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法院驳回嘉马(左图)的上诉申请,维持高庭判决。他需赔偿给郭素沁(右图)30万令吉。

针对诽谤士布爹国会议员郭素沁案,联邦法院周二驳回巫统大港区部主席拿督斯里嘉马尤努斯上诉申请,维持高庭判决,终结这场长达7年的诉讼。

由沙巴和砂拉越大法官丹斯里阿都拉曼瑟比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认为 ,上诉人所提出的两个法律问题并没有任何依据,未能通过《1964法庭司法法令》第96条文的门槛。

为了获得上诉许可,上诉人必须向法院证明,上诉所提出的法律或《联邦宪法》问题是新的,或涉及公共利益。

阿都拉曼瑟比与另外两司拿督诺丁哈桑吉及拿督阿都卡林,维持高庭对嘉马需赔偿郭素沁30万令吉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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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素沁于2017年起诉嘉马所发表的雪州子民基金会课题,对她构成诽谤,吉隆坡高庭于去年宣判郭素沁胜诉,可获赔30万令吉,嘉马不服裁决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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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今年3月27日,上诉庭驳回巫统大港区部主席嘉玛尤诺斯要求,推翻高庭判其须支付给士布爹国会议员郭素沁30万令吉赔偿金的裁决。

郭氏的代表律师奈也在案件审结后向记者表示,嘉马已遵守上诉庭的命令,并於4月14日支付了判决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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