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案情存在欺诈之嫌,怡保高庭推翻去年地庭一项涉及摩托车骑士在过失索赔案件中获赔120万令吉的判决。
高庭法官拿督阿都华合在作出判决时指出,地庭法官未能给予最可靠和直接证据应有的重视,也未能评估起诉人拉维对事故的描述,因为警方提供的照片证据显示拉维的摩托车后部没有损坏。
根据《自由今日大马》报道,在起诉人的索赔陈述中,拉维称其所乘的摩托车后部遭一辆车撞及。然而起诉人的医疗报告显示,起诉人当时是独自一人,并在湿滑道路上摔倒。
阿都华合也说,有证据表明拉维受酒精影响,但地庭法官未能考虑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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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物证至关重要,但地庭法官在发现重要证据时却认为其不相关。因此,高庭接受Liberty General保险公司(前称AmGeneral保险公司)的上诉。
由阿班迪雅丁律师代表的保险公司在审判中,指控起诉人存有欺诈和阴谋。怡保高庭最终做出了有利于轿车司机古纳兰和投保Liberty车险的车主叶苏史蒂芬的裁决。
阿都华合指出,答辩人对所谓的撞车事故提出了质疑,而警方报告似乎表明这是捏造行为。
较早前,答辩人的律师西华纳亚甘和肯尼斯乔治威廉表示,拉维的证词与其证人的证词之间存在重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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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尼斯律师代表拉维声称在2016年10月17日傍晚6时30分,在怡保吉隆坡联邦公路第57公里处被古纳兰驾驶的轿车撞及。拉维称自己受了重伤,包括下肢瘫痪。
拉维在事故发生大约90天后作出投报,而古纳兰则在9个月后报案。而在审判期间,古纳兰和叶苏史蒂芬没有被传唤出庭作证。
地庭去年作出对拉维有利的裁决,判给他120万令吉的损害赔偿金,外加4万4000令吉的诉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