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资源,环境及气候变化部长聂纳兹米说,在现有的东盟协定下,无法向造成跨境烟霾的公司采取惩罚性行动,因此未来需探讨修订推行《东协跨境雾霾污染协定》。
他说,面对跨境烟霾问题,大马目前唯一能做的是与邻国进行谈判。
他说,该部与外交部已于10月6日,向印尼递交外交照会,以汇报我国的烟霾课题,并寻求合作解决方案。
“如果提升一个层次,可参照1991年的《加拿大美国空气素质协议》,因为在现有的东盟协议上,没有向涉及烟霾的跨境公司采取惩罚性行动,这是我们面对的困境。”
他也提醒在邻国营业的大马企业,若涉及造成印尼的林火,我国政府绝不包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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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纳兹米周四(12日)在国会下议院部长问答环节,回答伊斯兰党峇眼色海国会议员拿督依德利斯阿末的提问时,如是表示。
针对行动党蒲种国会议员杨美盈在附加问答环节提问,政府是否有意制定《跨境烟霾法令》解决困扰我国已久的烟霾问题,聂纳兹米说,制定法令对解决跨境烟霾问题帮助不大,毕竟这涉及其他国家的主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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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新加坡也有制定《跨境烟霾法令》,在提控方面还没看到成效。
后来,依德利斯阿末询问政府在解决邻国林火的费用时,聂纳兹米表示会以书面答复,但他表示数额庞大,因为涉及人民健康,求医的病患也增加一倍。
“还记得2015年及2019年期间,一些大型节目因为烟霾而被逼取消,这些都是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