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台中一名女子听到社区内一名女童说 “老妖婆”,认为对方说的是自己,马上气得用手和钥匙戳女童的脸部及头部,导致女童回家痛哭和无法入眠;事后,女子还辱骂女童家长“疯狗会咬人”,被女童父母提告。
据ETtoday新闻云报道,这名姓赵的女被告去年4月5日刚好经过社区中庭,当时未满12岁的女童和邻居在玩战斗陀螺,邻居说游戏中住了一位,女童跟着复述“老妖婆很强悍”,被告误以为是在说自己,便上前辱骂及攻击女童。
女童回到家后,她的父母看到女童鼻子上有一条刮痕,便问她发生什么事,女童哭着说是 “被钥匙打的”。父母于是带着女童到管理室查看监控器,发现被告打人的画面,气得带女童验伤,而女童当晚也因为害怕而无法入眠。
几天后,被告和女童母亲同坐电梯,两人就女童事件起了争执,被告还辱骂女童母亲“你心狠手辣”、“对啊,我就被疯婆子骚扰、骚扰、骚扰,这样,还被咬啊,疯狗很会咬我啊”等,再被女童母亲提告公然侮辱。
女子否认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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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否认干案行为,并表示当时确实听到女童辱骂自己是“老妖婆”,称只用手指戳女童的额头,要求女童不要口出恶言,也不清楚女童的伤势从哪里来的。至于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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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辱骂女童母亲,被告表示并没指名道姓,是女童母亲自己对号入座。
法官勘验监视器画面,看到被告确实先抬手朝女童的头部和脸部比划、戳刺或殴打,也拍到一道银光亮出、射往女童脸部正面,而女童的头也往后闪躲了两次。被告在警讯、侦查和法院说以手指戳女童,因此证词不可信。
台中地院表示,被告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犯后未坦承犯行,也未与女童和女童母亲和解,因此依照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伤害罪、侮辱罪判被告50天和30天有期徒刑,可易科罚金和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