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卡撞死男生案,59岁女商贩被控危险驾驶导致死亡,她不认罪,获准以4000令吉保外候审。
这起死亡车祸是于10月27日凌晨12时15分,在森美兰州的马口通往弄边0.5公里处发生。
被告G.詹德拉在地庭法官诺莎芝瓦妮面前聆听通译员读出控状后,表示不认罪。
根据控状,被告作为一辆三菱Triton货卡的司机,在公路上以危险方式驾驶车辆,导致一名17岁的男学生死亡。
被告因而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若罪名成立,可面临5至10年监禁以及1万至5万令吉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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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检察官茜蒂胡再法随后向法庭申请一个新日期,以便为被告委任律师,并提议保释金为8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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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律师代表的被告请求降低保释金额,理由是其收入不稳定且需要养家。此外,被告的丈夫因肾病无法工作。
法官最终裁定保释金为4000令吉,并要求一名担保人。此外,被告的驾驶执照被吊销至案件结束为止。案件将于明年1月15日过堂,以安排律师。
据报道,被告驾驶的货卡在事发时迎面撞上一辆由两名17岁华裔中五生共乘的摩托车,酿成1死1伤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