睦达麻坡国会议员赛沙迪去年被判4项串谋失信、滥用资金和洗黑钱的控状罪名成立,法官认为他被判处7年监禁、鞭笞2下和罚款1000万令吉的刑罚合理。
承审法官拿督阿兹哈认为,赛沙迪是深受年轻人爱戴的公众人物,所以应该成为他们学习的好榜样,以及为选民争取权益。
根据昨日(28日)出炉的判决书,阿兹哈在长达22页的书面判词中指出,去年判处7年监禁、鞭笞2下、罚款1000万令吉的刑罚合情合理,而这些判决都考量了赛沙迪是受到年轻人崇拜的公众人物。
他说,作为麻坡国会议员的赛沙迪,应为信任及把选票投给他的选民争取权益。
“身为国会议员和年轻人的偶像,他也应该以更高的标准行事和做好榜样,从而启发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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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庭亦发现当前频频有失信、滥用资产案件被带到法庭,因此有必要向社会发出明确和严厉的警告,说明法庭严正看待这个课题。”
法庭的判决也让赛沙迪成为我国首名接受鞭刑的政治人物,而他本人已经在去年,即被判罪成的当天下午,向高庭入禀上诉通知书。
根据第一控控状,赛沙迪因抵触刑事法典第406条文(串谋失信)罪名,被判入狱3年和鞭笞1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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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第二控控状,赛沙迪因抵触《刑事法典》第403条文(滥用资金)罪名,而被判入狱2年和鞭笞1下。
第三及第四的洗黑钱控状,则各监禁2年及罚款500万令吉,如果不能偿还罚款,则以监禁各2年代替,而两项洗黑钱控状的刑期将同步执行。
虽然法庭当时谕令赛沙迪入狱,不过批准了赛沙迪向上诉庭提出上诉期间,暂缓执行刑罚的申请,直到上诉审结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