霹雳州苏丹纳兹林沙殿下敦促伊斯兰法庭法官务必有奉献精神、勇气和决心,以绝对公正的态度判案,切勿拖延、屈服、偏袒。
殿下谕令法官们秉持上述态度,以免有损社会对法庭的信任。
“……法官赋予诠释法律的责任,伊斯兰法庭同样具备诠释法律的司法独立。”
“朕的父王(已故)苏丹阿兹兰沙在2004年的著作《君主立宪制、法治与良好施政》中,一篇题为《法律至上》的文案提到:‘关于司法机构的问题,至关重要的是公众对司法机构的看法。如果公众对其决策缺乏信心,司法机构就会失去其对社会的服务及价值’。”
殿下于周一下午为太平伊斯兰法庭大厦主持开幕,在会上致御词时如是表示。在场者包括苏丹后端姑莎拉、王储拉惹查化,以及三王拉惹依斯干达。
殿下也说,法庭的荣耀取决于各种“人物”或所扮演的角色。
“除了法官和主控官之外,辩护律师、证人、提供证据和调查线索的官员,他们每一位都应该互相帮助查明真相、伸张正义,并优先解决案件,毫不拖延。”
“如果出庭的各色人物都拥护这种精神,并基于对真主全知的认识和意识,实践以事实和真理为优先的工作哲学。”
制定法律 须具动态和活力
另外,殿下也希望所制定的法律必须具有动态性和活力,以期保持适用,并能满足当前的需求、现状、挑战、当前的发展和科技。
殿下说,为了提高霹雳州伊斯兰司法和法律体制的质量,当急之务是进行研究,以鉴定不再适用或与当前发展不符的条款。
“现有被视为阻碍、拖延及偏离公正程序的条款与条文,包括执法方式和施予的惩罚,必须经过磋商以进行修订和改进。”
“伊斯兰法庭的服务质量有必要提升,以与当前科技的发展保持一致。”
殿下认为,法庭应利用数码科技来扩大和简化公众,透过伊斯兰司法制度诉诸法律,另外,具有无现金互联网支付设施的线上电子登记技术也有必要优化。
至于已在民事法庭中采用的法庭录音和记录转录系统(CRT系统),也应在伊斯兰法庭派上用场。
有鉴于此,殿下敦促州政府考虑在明年的州财政预算案纳入拨款,以便完善化州内伊斯兰法庭,从而避免其设备与民事法庭大相迳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