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罗里撞开路车队夺命车祸肇祸司机在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罪名下面控,惟被告不认罪,法庭准以5000令吉、一名担保人每个月需向邻近警局报到保释候审。
被告慕哈末依札都(29岁)周一(25日)上午是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罪名下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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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如何,被告对于上述控状表示不认罪,法庭准以5000令吉、一名担保人及每个月需向邻近警局报到,让被告保释候审。
这起致命车祸是于本月20日上午10时15分发生,肇祸的砂石罗里是从加影途经布城柏西兰乌达拉路朝布城12区路段(Jalan Persiaran Utara-Presint 12)前往蒲种,在遇上前方开路车队截停车辆让路给彩排的浮罗交怡长途脚车赛时,失控撞向停下的前方车辆后打滑冲入对面车道翻覆。
意外涉及14辆交通工具,其中包括4辆摩托车和1辆警用护送摩托车、7辆汽车和2辆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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