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天前在金马仑下山途中因不满女司机超车,粗言辱骂及拍打女子头部的巫裔男子,周五(9日)被提控恐吓和蓄意伤人罪,被告对2项控状认罪后,被判入狱7天。
被告为29岁工厂主管再英法益,是被警方押到打巴推事庭面控,他未有聘请律师代辩。首项控状指他于6月5日傍晚5时33分,在打巴通往金马崙路第22公里拉打依斯干达瀑布附近,对25岁女子阿米娜作出出言恐吓行为,说出一句“会毁你的容”,因而触犯刑事法典第506(刑事恐吓)条文。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第2项控状是被控在上述相同时间和地点,对同一名女子作出刻意伤害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23(蓄意伤人)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1年或罚款至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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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是由推事希蒂哈露负责审讯,希蒂哈露在被告对以上2项控状俯首认罪后,宣判被告每项罪状入狱7天,惟,刑期同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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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早时,被告向法庭自行求情时指出,案发时涉案女子因尝试超车,而该行为已威胁他的家人,包括怀孕8个月的妻子以及孩子。
根据案情,一名女子于周一(5日)傍晚约5时33分,驾车载著17岁弟弟,从金马仑下山朝打巴方向行驶途中,尝试超越前方一辆宝腾奔舒娜但不成功。随后,在案发路段碰上交通阻塞时,奔舒娜男司机停下车后走到女事主的车旁,敲打司机位车门镜子,当女事主调低车镜,男司机出言恐吓及连番辱骂,并动手拍打女事主的头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