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兼国民联盟主席丹斯里慕尤丁再被控一项涉及500万令吉的洗钱罪,惟他否认有罪。
也是土著团结党主席兼巴莪国会议员的慕尤丁,周一(13日)上午8时19分,身穿黑色西装,在夫人潘斯里诺莱妮的陪同下,抵达莎阿南法庭大厦面控,审讯于早上8时57分开始。
根据控状,慕尤丁被指于2022年1月7日,在位于八打灵再也县的阿马广场(Amcorp Mall)大马银行分行,收取来自Bukhary Equity私人有限公司500万令吉的非法活动收益,并把该笔款项汇入在土团党名下的大马银行户头,该户头号码为“8881028867041”。
慕尤丁因而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b)条文,並与相同法令第87(1)条文同读,可在相同法令的第4(1)条文下判刑。
根据《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和不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b)条文,任何直接或间接参与非法活动并赚取收益者,或收取、获得、接收、持有、转让、使用任何非法活动所获得的收益,涉案者都将面临不超过15年监禁,以及不少于该非法收益的5倍数额罚款或500万令吉罚款,视何者为高。
现年75岁慕尤丁在通译员念出控状后,在法官罗兹拉面前否认有罪。
“我明白指控,我不认罪。”
莎阿南地庭法官罗兹拉沙烈在庭上批准控方的申请,即把该案移交到吉隆坡第九刑事地庭联合审理,并择定于5月26日,与慕尤丁面对的其他6项罪控同日过堂。
她也批准控方的另一项建议,即让被告慕尤丁沿用其上周五(10日)在吉隆坡地庭面控的200万令吉保释金、2名担保人和交出护照的保外候审条件,意味着慕尤丁无需再缴付保释金。
慕尤丁代表律师拿督古玛拉仁德兰没有反对控方的申请。
在这之前,慕尤丁已于3月10日(上周五)在吉隆坡地庭被控4项利用职权为土团党收贿2亿3250万令吉,以及2项收取1亿9500万令吉非法活动收益罪状。
慕尤丁要求辩护
“我被宣读第七项罪控,我也已经否认有罪,并要求为本案辩护。”
前首相兼国民联盟主席丹斯里慕尤丁周一(13日)早面控一项涉及500万令吉的洗钱罪,审讯于早上9时08分结束,慕尤丁于早上9时17分在莎阿南法庭大厦走廊简短发言不到1分钟后便上车离开。
他也说,该案已转移至吉隆坡第九刑事法庭联合审理,将在指定日期续审。
本日陪同慕尤丁的有土团党署理主席阿末法依沙、副主席拿督斯里罗纳建迪、拿督莫哈末拉兹、土团党青年团团长袁怀绍,以及民政党主席拿督刘华才。
比起上周五,今早在莎阿南法庭的支持者人丁单薄,仅有一名男子拉横幅声援。
在慕尤丁500万令吉洗钱案,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的代表律师拿督古玛拉仁德兰,这一次同样担任慕尤丁的首席辩护律师。
慕尤丁的辩护律师团队的其他8人则是仄坦哲瓦尼、德维古玛、阿米拉图、莫哈末依沙、沙希、郑时坤、瓦沙仄维以及拉惹苏哈达。
负责此案的检控团队有5人,由阿末阿克兰副检察司担任首席主控官,其他成员包括莫哈末法德里、林伟强、卡莱雅妮及玛兹雅。
承审此案的地庭法官为罗兹拉沙烈。
7罪名涉4亿3250万
前首相兼国民联盟主席丹斯里慕尤丁背负7项罪名,即4项滥权及3项洗黑钱控状,涉及高达4亿3250万令吉!
根据第一至第四项滥权控状,于2020年3月1日至8月20日期间,在布城首相署首相办公室,慕尤丁身为首相兼土著团结党主席,利用其职权为土团党向4单位收取总额2亿3250万令吉贿金,因而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23(1)条文,并可在第24(1)条文下判。
此外,在慕尤丁被控三项洗黑钱罪名中,两项是于2021年2月25日至2022年7月8日间,在吉隆坡中央车站路的联昌国际银行分局,慕尤丁作为土著团结党主席,接受Bukhary Equity 私人有限公司总额1亿9500万令吉非法活动收益,并汇入土团党联昌国际银行户头。
另一项洗黑钱罪名是,他被指于2022年1月7日,在位于八打灵再也县的阿马广场(Amcorp Mall)大马银行分行,收取来自Bukhary Equity私人有限公司500万令吉的非法活动收益,并把该笔款项汇入在土团党名下的大马银行户头,该户头号码为“8881028867041”。
因而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丶反恐融资和不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b条文,并且能够在该法令第87(1)条文下同读,同时在该法令第41(1)条文下定罪。
所有控状将于5月26日在吉隆坡法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