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万令吉的一公斤冰毒,转手就以高价卖至外国,甚至在澳洲更可赚取到20倍利润,以致本地毒贩“趋之若鹜”,即使可能面对死刑的风险,也冒险参与贩毒活动!

全国警察肃毒局总监拿督拉扎鲁丁因而认为,为了有效遏阻毒品活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需要作出更的调整。

他以该法令第39B条文为例说,牴触该项法令的贩毒者,也应在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AMLA)下受到对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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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根据现有法令,(拥有)15克海洛因与50克冰毒皆在该法令第39B条文,罪成者被判强制性死刑或终生监禁,但我认为,即使(拥有)15克或以下的冰毒,也应被列入该条文下。”

“与克他命、大麻和海洛因比较,冰毒是如今当局搜到最多的毒品…当危险毒品法令颁布后,带入我国最多的是海洛因,我相信此举(调整法令)可根除这些毒贩。

拉扎鲁丁对《马新社》说,警方已通过法律部门,向内政部提出这项建议,目前还有几项建议,仍由警队内部委员会商讨中。

他说,今年8个月内,警方共搜到18吨毒品,比2020年一整年搜到的10.5吨,增加80%。

他指出,大部分搜到的毒品都是冰毒,非常受到吸毒者欢迎,并补充,除了供应国内,这些冰毒也被分销到澳洲、纽西兰、希腊、英国印尼与南韩;在这些国家高昂的毒品价格与需求下,让本地集团使用快递与海运服务送到当地牟利。

“举例说,从获得的资料显示,本地集团以3万令吉,从金三角购买一公斤的冰毒,但在澳洲的售价是20万澳元(约60万708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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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扎鲁丁说,根据大马警方与外国反毒机构的紧密合作,在一定程度上,也遏止贩毒活动。

另一方面,他希望肃毒警察的人手能有所增加,毕竟每天的纪录已显示毒品案件与日俱增。

“迄今,肃毒局警察占警队总人数的4.7%,我们也己申请增加多2000名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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